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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

【简单介绍】

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主要依据——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GB/T 29490-2013),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2月7日发布、2013年3月1日实施的。该规范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标准化对象,旨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、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帮助企业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要求,有效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,推动企业的创新和经营发展。

【认证材料】

2.1组织法律证明文件,如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复印件; 

2.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 

2.3覆盖的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,提交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、资质证书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复印件; 

2.4承诺遵守法律法规、认证机构要求、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; 

2.5申请认证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明文件(如体系文件发布控制表,有时间标记的记录等的复印件); 

2.6申请组织简介: 

2.6.1组织简介(1000字左右);

2.6.2申请组织的主要业务流程;

2.6.3组织机构图或职能表述文件; 

2.7申请组织的体系文件,需包含但不仅限于(可以合并):

(1)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;

(2)知识产权手册; 

(3)受控文件清单、记录文件清单;

(4)程序文件;

(5)记录文件;

(6)适用性声明;

(7)职能角色分配表; 

(8)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清单。 

2.8申请组织体系文件与GB/T 29490-2013要求的文件对照说明;

2.9申请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证明资料;

2.10申请组织记录保密性或敏感性声明; 

2.11 机构要求申请组织提交的其他补充资料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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